国企转账私人账户近6个亿?涉事企业最新回应
日前,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微博上实名举报,在帮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岩土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近6亿元资金。
今天(10月11日)
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微信公号发布回应
近日,媒体发布《知名打假人王海举报国企转账私人账户近6亿,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纪委回应:正按规定处理》一文。我公司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公司层面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文章中所提及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此前报道
对此,赵爱民告诉记者,至今他还在讨要剩余的工程款。而王海是在帮助赵爱民讨要工程款过程中,发现岩土公司将近6亿元转至一名女孩私人账户。
中标公司未参与施工
实际施工方任意转账?
按照王海一方的说法,2007年岩土公司中标了“金属镁一体化”10余个工程项目,但岩土公司并未参与施工,而是由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原名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长嘉公司)挂靠岩土公司,以岩土公司名义施工。实际施工的负责人均是长嘉公司员工。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将岩土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钾项目部,已注销)交给长嘉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掌管,且不对黄某做任何限制,黄某可以任意转账支配岩土公司的资金。正是在此期间,上述国企账户直接向黄某女儿个人账户转账,金额累计近6亿元。黄某女儿不是岩土公司员工,也不是长嘉公司员工,也未参与工程施工或向工程供应建材。因此在上述工程施工中,涉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为了证实其说法,王海一方提供了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支行向其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载明:2010年至2018年期间,格尔木分行为岩土公司办理收款人为黄某女儿的转账业务,累计转账金额未达到6亿元;转账凭证中“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明确注明了转款事由。
王海一方对记者表示,格尔木市支行的意见书也足以说明岩土公司给黄某女儿私人账户转款事实的存在。基于此,王海向岩土公司进行了实名举报。
岩土公司纪委回应:
正在按规定处理
针对举报,岩土公司纪委曾于今年1月向其出具了一份《反馈函》。该《反馈函》显示:没有发现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和依据。
对于岩土公司纪委的回复,王海一方认为并没有对其举报的具体事实作出回应,于是继续进行举报。
岩土公司纪委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正在按规定处理。如果有最新进展,会和举报人联系。”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红星新闻、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编辑:李争